户 外 标 语 条 幅 的 审 核
一、内容: 条(横)幅广告,气球、气模广告。 二、依据: 《关于实行设置户外标语口号审批制度的通知》(江府办[1998]8号)。 三、程序和时间: 申请者提供申请书和填好表格后,需征求意见的,我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,当即审批答复或次日答复。 四、收费标准: 悬挂条(横)幅广告,每天每条3元,悬挂气球每天每只10元,摆放气模广告每天每座30元(江价函[2000]44号)。 五、流程图: